今天是:

关于学生公寓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6-29  浏览量: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生公寓假期学生留校住宿主要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安排

1、留宿申请程序

同学于74日前凭《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到学院审核盖章,并报本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登记,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安排住宿。请同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手续的同学将不安排留校住宿。

学校学生竞赛培训等原因要求留宿,有关部门于74日将学生名单统一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住宿安排情况

临海校区:79日前,留校学生住原寝室,710日起,进行集中住宿管理。

椒江校区:留校学生住原寝室。

暑假期间学生留住楼道开门时间为上午6时,关门时间为晚上10时。未留住学生的楼道将进行封门检查,对寝室进行停电并加贴封条。

二、电脑存放及领取时间

需存放台式电脑的同学,于74日在临海第二校区6号楼(椒江校区学生公寓5号楼)办理存放电脑手续,请同学把电脑包装好,并注明班级、姓名、联系电话(短号)。下学期96日凭学生证和存放发票领取电脑。

三、公寓维修要求

1、临海校区1-12号楼、14-17号楼各寝室同学请整理好行李并锁在柜里,腾空床上物品,以便假期维修。

2、椒江校区12号楼、8号楼各寝室同学请整理好行李并锁在柜里,腾空床上物品,以便假期维修。

四、离校前寝室安全具体要求

1、离校前清理寝室卫生,阳台物品放回寝室,整理存放好个人物品,衣柜、抽屉、箱包等上锁,关好水电,仔细检查门窗上锁情况,寝室外门反锁。

2、不得在寝室里存放现金、身份证、手机、台式电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如损失,后果自负。

3、学生公寓封门后,同学不得擅自入内,如确需拿学习用品等,必须凭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凭证明到楼道登记。

五、住宿同学承诺

1、住宿同学必须自觉遵守《台州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床位安排及调整,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种检查。

2、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假期在校住宿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进出寝室要随手锁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责任自负,并按规定向学校及院系告之自身去向。

3、不准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公寓,请勿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处理好室友之间的关系,保持好宿舍卫生环境。

六、下学期学生公寓开门时间:201592日。

附件: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

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