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清退学校外租周转房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21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接台州市财政局(台财行[2014]61号)(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及解答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8月1日开始,不得列支出单位职工的外租房经费。2015年4月20日,学校领导专门召集校办、计财处、人事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外租的周转房在2015年6月租期到期后不再统一续租。请各住户在5月15日前退出并办理退房手续。若继续居住的,请自行与房东联系租房事宜,租费自理。

2、2012年—2014年进校在椒江校区工作且属于周转对象的教职工,其周转期内的相关政策待学校研究后再进行处理。

退房地点:椒江校区行政楼125办公室

联系人:王伟和(短号619711)

台州学院后勤服务管理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