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按照台州学院周转住房的有关规定,租住学校周转住房的教职工在租住满三年后必须办理退房手续。考虑部分教职工确因子女读书原因暂时不能退出的租住户(第一校区、泉井洋),要求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续租。请相关教职工在11月26日至12月6日到后勤服务管理处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或签订续租协议。(如需要继续签订协议的,请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家庭户口簿;2、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办理地点:临海校区行政楼111室
联系人: 钟老师 联系电话:85137165
后勤服务管理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