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退还台州市教师公寓借资款的通知

作者:陈海军    发布日期:2015-09-11  浏览量:

台州学院各教职工:

据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即将退还台州市教师公寓借资款(2014年12月开票这一期)。为做好本次退款工作,特作如下具体通知:

1、请各借资户将借资发票与协议书在9月16日(星期三)交到椒江校区行政楼125房间,王伟和老师;9月17日(星期四)交到临海校区行政楼111房间,钟卫星老师。并在发票右下角备注栏写上发票序号、在借款名册上核对本人姓名、金额、账号无误后签名。

2、如果发票遗失,应出具本人承诺书。

3、退款后,请核对一下个人账户、款项有无按时收到,如有不符,请及时进行反馈(教师公寓管理办公室电话:88582093)。

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