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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公寓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量: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生公寓假期学生留校住宿主要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安排

1、留宿申请程序

同学于1月22日前凭《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到学院审核盖章,并报本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登记,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安排住宿。

能办理寒假留校住宿的同学原则上为远路不方便回家的同学。学生体育集训等原因要求留宿的,请有关部门于1月22日将学生名单统一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住宿安排情况

椒江校区:与往年一样,寒假不安排住宿。申请留校的同学将集中安排到临海校区,请需留宿的同学提前办好手续,于1月24日统一坐校车到临海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报到,并带上校园一卡通。

临海校区:1月26日前,留校学生住原寝室,1月27日起,进行集中住宿管理。

寒假期间学生留住楼道开门时间为上午7时,关门时间为晚上9时。

二、电脑存放及领取时间

需存放台式电脑的同学,于1月23日在临海第二校区6号楼(椒江校区学生公寓5号楼)办理存放电脑手续,请同学把电脑包装好,并注明班级、姓名、联系电话(短号)。下学期2月23日凭学生证和存放发票领取电脑。

三、离校前寝室安全具体要求

1、离校前清理寝室卫生,阳台物品放回寝室,整理存放好个人物品,衣柜、抽屉、箱包等上锁,关好水电,仔细检查门窗上锁情况,寝室外门反锁。

2、不得在寝室里存放现金、身份证、手机、台式电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如损失,后果自负。

3、学生公寓封门后,同学不得擅自入内,如确需拿学习用品等物品,必须凭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凭证明到楼道登记。

四、住宿同学承诺

1、住宿同学必须自觉遵守《台州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床位安排及调整,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种检查。

2、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假期在校住宿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进出寝室要随手锁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向学校及院系告之自身去向。

3、不准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公寓,请勿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处理好室友之间的关系,保持好宿舍卫生环境。

五、学生公寓封门及开门时间

1、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上午8时对所有楼道进行封门检查,对未留住学生楼道切断水电

2、2月20日(正月十三)上午8时全部楼道开门

附件: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

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