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居民生活用水费调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各教职工:

接临发改(2016)32号文件(见附件),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5元/吨调整为0.95元/吨,上调0.40元/吨。我校居民生活水费自2017年1月1日起调至3.42元/吨。

附件.rar

 

后勤服务管理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