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接临发改(2016)32号文件(见附件),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5元/吨调整为0.95元/吨,上调0.40元/吨。我校居民生活水费自2017年1月1日起调至3.42元/吨。
附件.rar
后勤服务管理处
2016年12月26日